研究补助金

有参与相关学科研究类工作及专业相符的学生有资格申请研究补助

补助金是经由公开选拔决定,结合候选人提出的研究计划经面试评审。补助金为期1到3年並可申请延长。依据於2010年12月30日公告的第240条法律规定,包含延长申请在内的总共期限不能超过4年。排除与博士研究生重叠日期,此期间亦有相关的规定

补助金的颁发以和大学之间直接签定合同的方式进行。申请人必须在所有候选人名单中有优先排名。合约不代表任何直接下属关系,也不代表有资格成为大学聘请的工作人员。补助金申请人与大学的合作关系必须是有持续性而非间断性的,由大学科学相关学系负责人监督。与研究计划习习相关的所有工作笵围内,工作的时间没有既定的规范,有完全的自主性。

 

入选要求

 

联系: 研究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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